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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p备案即sp经营许可证备案,依据信息产业部《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备案》文件: 获准在两个以上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公司,应当凭经营许可证到相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。未办理备案手续的,不得在当地经营电信业务。那么申请sp备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?需提交什么样的材料呢?
申请全网SP备案应当具备的条件
(一)已依法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,且拟核准的电信业务、地域范围分别与经营许可证中载明的“电信业务种类”和“业务覆盖范围”相一致;
(二)在申请地设有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等业务经营机构等;
申请全网SP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
各省通信管理局备案材料----各省材料不完全相同,请根据实际备案省份具体咨询
一、 在当地开展业务的书面申请书。内容包括:公司在当地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的名称、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电子信箱地址等;
二、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;
三、 公司在当地设有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的公司批准文件(股东会决议)。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、公司章程、股权结构、验资报告等有关材料。
四、 在当地开展业务的方案(可行性报告)。
未办理备案手续的,不得在当地经营电信业务。
备案完成后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的,应在变更后30工作日内到当地通信管理局进行备案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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